绿色工厂是绿色制造的实施主体,2025年度江苏省级绿色工厂申报工作已启动,为帮助广大企业更好理解把握绿色工厂申报的有关政策、规定及材料要求等事项,现就申报政策进行解答,供企业参考。
政策解答: 答:评价报告要求工厂每年发布社会责任报告,说明履行利益相关方责任的情况,特别是环境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。披露的途径包括但不限于官方网站、证券交易所公告平台、微信公众号、现场公示栏、其他社交媒体等,评价报告中需提供有效的网址链接、截图、照片等佐证材料。 答:应提供能源管理中心架构说明,各功能模块的功能介绍(如能耗查询、能源消费量和强度计算、能源消费分析与用能策略推荐、能效对标、能流分析、能效平衡与优化、用能与碳排放预算管理、碳排放、碳足迹核算、供应链碳管理、碳核查支撑、碳资产管理等),各功能模块的实景截图等。 答:工厂应有减少材料及有害物质使用的相关管理规定、制度,并提供规定、制度执行所取得的成效案例、数据。 答:工厂向供方提供的采购信息应包含有害物质使用、可回收材料使用、能效等要求。具体应量化落实在采购合同或技术协议中,如采购原材料不应含有哪些有害物质,采购机电设备应满足2级及以上能效等级要求等。 答:工厂应制定宏观层面的绿色设计或生态设计制度、作业指导书等文件,明确将和产品相关的资源属性、能源属性、环境属性及产品属性等要素融入制度中。通过具体产品的设计开发文件、产品检测报告等证明已落实产品生态设计的四个属性。 答:应根据国家对产品中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的要求,建立关于产品如何减少有害物质使用的相关管理规定、制度等,明确从产品设计、源头采购及生产制造过程等方面控制的具体措施,统计产品(包括原料和辅料)减少有害物质使用的成效数据,避免有害物质的泄露。 答:企业应委托具备温室气体排放核查专业能力的第三方机构,按照GB/T32150或适用的标准、规范、指南对企业厂界范围内的温室气体排放进行核查,出具第三方核查声明,并提供完整的第三方核查报告。选择第三方机构时优先选择影响力大、信誉度好、权威性高、经验丰富、专业匹配的核查机构。核查报告应做到报告格式规范、核算边界完整、核算数据准确且可溯源。 答:污染物的排放种类以环评批复、排污许可证或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为依据,排放量数据采用企业填报环保系统数据、委托第三方监测数据。 答:应按照GB/T36132附录A中A.1、A.2公式分别计算工厂容积率、建筑密度。应注意,建筑物层高超过8m的在计算容积率时该层建筑面积加倍计算;建筑密度为工厂用地范围内各种建筑物、构筑物占(用)地面积总和(包括露天生产装置或设备、露天堆场及操作场地的用地面积)与厂区用地面积的比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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